私刻公司印章 芷江农商银行被骗取贷款450万元

  私刻公章、骗取贷款的案件屡见不鲜...

  日前,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毛某某因伪造公司印章罪、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五千元。

  判决书显示,2014年底,被告人毛某某未经广州茂泽林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授权许可,在廖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刻了广州茂泽林业有限公司印章,并用该印章盖印伪造的《关于广州茂泽林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说明》、《林权流转合同》,用于办理林权登记做碳汇生意。经鉴定,上述资料中的印文与真实印文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所形成。

  2015年9月14日,被告人毛某某在湖南芷江农商行大洪山支行,采取林权抵押的方式贷款450万元。

  2015年9月30日,银行向毛某某发放贷款450万元,其中392万元被用于归还之前在芷江农商行的贷款,47万元被其用于归还个人债务,11万元被其用于生产经营。

  经查,被告人毛某某未经广州茂泽林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的允许授权,在廖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该公司“同意毛某某用公司名下林权向芷江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的借款作抵押”的股东会议决议及抵(质)押承诺书、《关于广州茂泽林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说明》,擅自打印广州茂泽林业有限公司章程并用之前伪造的广州茂泽林业有限公司印章盖印,且模仿廖某的签名,将上述材料提供给贷款银行。经鉴定,上述资料中的印文与真实印文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所形成,“廖某”签名字迹是模仿形成,不是本人书写。

  截至2020年4月28日,毛某某向芷江农商行还款6.7063.83元,尚欠银行贷款本金4432936.17元。

关键词阅读:公司印章 芷江农商银行 贷款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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