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被罚60万元

  6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对于华夏银行杭州分行的行政处罚,该分行的主要负责人是闫炯智。

  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贷后资金管控不严,贷款资金违规转为本行银承保证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6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华夏银行杭州分行成立于1995年6月。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华夏银行总资产规模达到3.02万亿元,增长12.69%;贷款总额1.87万亿元,增长16.06%;存款总额1.66万亿元,增长10.99%。实现营业收入847.34亿元,增长17.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05亿元,增长5.04%。华夏银行已在全国116个地级以上城市设立了42家一级分行,73家二级分行,营业网点总数达1025家,员工人数3.87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信息原文: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0〕44号)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

关键词阅读:华夏银行杭州分行 贷款管理 中国银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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