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涉“四宗罪”收347.5万元罚单 行长、副行长等15名责任人一起被罚

  近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布了对某行北京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显示,某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超期向人民银行报备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征信信息查询规定;未按规定立即停用调离工作人员的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用户等四宗罪,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47.5万元。

  此外,某行北京分行副行长、行长助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支行行长等15名相关责任人因对上述四项违法行为负有相关责任,被处以0.7万至18万不等的罚款。

  罚款金额达10万及以上的共有3人,分别是时任某行北京分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李静,因对某行北京分行未经授权查询征信信息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最多,达18万元;时任某行中关村支行部门经理李龙基被罚17万元;时任某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郑庆祥被罚10万元。

关键词阅读:罚单 行长 副行长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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