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万人受骗 涉案金额4.8亿!套路贷“套”你没商量

  借3000元到手只有1650元,想提前还款却还不了,每天违约金高达300元。还有短信、电话不断骚扰和威胁恐吓……

  近日,在深入推进“净网2020”专项行动和网络重案攻坚专项行动中,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会同张家港警方侦破一起跨境特大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案,成功摧毁一个为套路贷诈骗提供支付结算渠道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2人,涉案资金4.8亿余元,受害者超21万人。目前,涉案的36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人员也被依法处理。

  借3000仅到手1650

  今年2月,江苏张家港的顾女士因急需用钱,在网上找到一款叫“有米有品”的贷款APP,随即填写了自己的信息和银行卡号。APP有预期贷款额度,张女士输入了3000元,随后,很快有1650元转入了张女士的银行卡账户内。

  贷款APP的工作人员向顾女士解释称,未到账的1300多元是服务费,所以顾女士到手只有1650元,当顾女士觉得收费太高,想提前还钱时,却发现怎么也还不了。

  顾女士透露,如果不还款,每天的违约金就高达300元。如果拒绝支付违约金,对方就会不停地打电话、发短信催款,并且还进行言语威胁。顾女士查觉被骗,于是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警方第一时间锁定了这个贷款APP,并进行了深入调查。警方根据线索调查发现,顾女士是陷入了一个套路贷的骗局,通过进一步侦查后,一个所谓的第四方支付平台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通过调查这款APP的推广团队,警方发现,包括“有米有品”在内的上百个涉嫌套路贷的贷款APP,都在一个名叫“火牛”的第四方支付平台上。

  去年6月份,在公安部通报“净网2019”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的新闻发布会上,现场曾通报了3个典型案例,其中便有第四方支付平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公安部指出,“第四方支付平台”又称聚合支付,聚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商等接口,非法对外提供综合支付结算业务,系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所谓“绿色通道”,社会危害严重。

  套路贷犯罪套路在转变

  顾女士是如何接触到这样一个第四方支付平台的呢?江苏张家港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蔡浩指出,APP肯定要有主人,即所谓的金主,金主负责APP的贷款资金筹措,以及制作贷款APP,制作好这个APP以后,推广到平台的目标客户手里。

  据央视财经报道,警方查明,“火牛”平台是由王某等四人创办,他们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收放贷款的,有专门负责贷款催债的,有专门负责APP推广的,而且内部还使用抢单模式。

  “贷款APP上一旦有客户贷款下单的记录,通过接口以后,就在虚拟币平台里面生成了一笔订单,订单内部的工作人员发现订单以后,他们互相抢单,谁抢到这笔单子,就通过自己掌握的内部工作人员掌握的银行卡,把钱打给受害人,就是贷款人。”民警蔡浩介绍。

  警方认为,“火牛”平台实际上是一个虚拟币交易平台。由它操控的第四方支付,实际是未取得法定支付业务许可、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结算的无证机构。此外,该平台的内部运营还使用了区块链的技术,用虚拟货币“火牛币”进行结算,以此躲避资金追查。

  截止立案前,在“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内注册的APP商户超100家,放款记录超过20万条,涉及的网络贷款诈骗受害者超过21万余人。平台按照1%-1.5%对每笔往来资金收取手续费,经初步统计,该平台已累计敛财9000余万元。

  北京互金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平台和团伙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打着“网络借贷”的旗号,呈现组织化、专业化、流程标准化的特征。常见的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套路贷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已得到了大力整治。去年末,公安部披露,2019年公安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共破获了套路贷犯罪案件5.8万起,打掉团伙4205个,查缴涉案资金577亿元,监测显示,套路贷网络平台数量下降了77%。

  但在高压态势下,一些套路贷犯罪的套路在转变,犯罪手段更加隐蔽,虚构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也不断向新的领域渗透。

  加强第四方支付监管与规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从事聚合支付服务的第四方支付机构已经超过百家,用户规模近3亿人,交易规模达30万亿元以上,无论是用户数量还是交易金额都在快速增加。

  客观上来说,第四方支付机构提供的聚合支付服务,对提高支付效率、改善用户体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日常生活中,民众在商户、小店扫码支付大多是通过聚合支付付的款,它可以集合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端口,提供一码通扫的服务。

  但在巨大利益诱惑下,有不少第四方支付机构依托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大量注册商户、个人账户等手段搭建支付通道,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引发了一系列诈骗、洗钱等案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就第四方支付的发展提出意见。孔发龙指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第四方支付机构并不持有资金清算牌照,不得以任何形式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

  由于支付平台屡屡在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承担了重要角色。在最近的一次公安部召开的“云剑”行动(打击网络犯罪)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指出,对给套路贷犯罪团伙提供技术支持、征信服务、资金转移通道的风控公司和三方支付公司,要坚决予以打掉,严肃处理。

  孔发龙在两会上建议,应按照业务实质完善监管框架,加快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杜绝监管真空和套利。提高聚合支付行业准入门槛,加速行业优化整合,尽快改变当前第四方支付机构鱼龙混杂的局面,提升市场集中度和规范度。同时,他建议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将“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行为按非法经营罪定罪,细化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处罚措施,提高非法第四方支付违法犯罪成本。

关键词阅读:套路贷 APP 涉案金额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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