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银行襄阳分行因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被罚25万元

  8月26日,襄阳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对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的行政处罚,该分行的法定代表人是巴军。

  处罚信息显示,汉口银行襄阳分行因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襄阳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25万元。

  公司年报显示,汉口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是一家总部位于武汉的城市商业银行。现有各类分支机构181家,机构基本覆盖湖北省,在重庆设有省外分行,发起组建了阳新、枝江2家村镇银行。截至2020年6月末,全行表内外资产总额5265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排名,汉口银行从2010年起,一直跻身全球银行500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襄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襄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

关键词阅读:汉口银行 银保监会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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