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银行机构处罚一览:10人终身禁业 76家银行受罚

  处罚

  据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统计,6月1日至6月30日,银保监会各级派出机构针对银行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共发布291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较上月增加144张。罚款金额共计7073.9万元,较上月增加2047.9万元。

  1月1日至6月30日,银保监会及各级派出机构针对银行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共发布1627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共计44685.6万元。

  此外,6月份有10名相关责任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有8名相关责任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3-11年,有6名相关责任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5年。

  处罚

  6月份,银保监会80个各级派出机构对相关银行机构及个人进行了处罚。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发布数量来看,17个银保监局发布79张,63个银保监分局发布212张。从罚款金额来看,17个银保监局罚款2645.5万元,63个银保监分局罚款4428.4万元。

  在银保监局方面,江苏以15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位列第一,贵州、重庆以10张、9张排在二三位。江苏以929万元罚款排在第一,重庆、贵州以315万元、280万元排在二三位。

  在银保监分局方面,抚州以1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排第一,岳阳、齐齐哈尔以16张、13张排在二三位。宁德以300万元罚款排在第一,抚州、朝阳以265万元、210万元排在二三位。

  6月份,罚款金额最大的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江苏银保监局开出。南京银行因存在未将部分银行承担风险的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关联方管理不全面等13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610万元。

  6月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对76家银行(含分支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具体来看:

  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被罚款110万元、30万元。

  2家政策性银行及分支机构因以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部分贷款资金归还承兑汇票垫款,违规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问题被处罚。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以505万元、368万元和165万元的罚款排在国有大行前三。

  5家国有大行及分支机构被处罚的原因主要有: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形成风险,贷后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资本市场,违规收取信息咨询顾问费,宣传内容与保险条款实际不符等。

  林燕对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违法违规为委托贷款出具具有兜底条款性质的《承诺函》和《还款计划》以及违规迟报案件风险信息负相关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张海波、刘宏对农业银行重庆微电园支行担保合作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5年。

  姜增平对农业银行齐齐哈尔讷河支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负管理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胡策波对农业银行临沧分行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导致贷款形成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分管领导责任,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

  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光大银行以200万元、150万元和120万元的罚款排在股份制银行前三。

  8家股份制银行及分支机构被处罚的原因主要有: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信用风险、贷后管理不尽职,个人住房贷款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调查不审慎,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宣传内容与保险条款实际不符等。

  南京银行、贵阳银行和富滇银行以1343.4万元、260万元和98万元的罚款排在城商行前三。

  10家城商行及分支机构被处罚的原因主要有: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投资证券、购房或偿还贷款,票据贸易背景审核不严,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违规发放按揭贷款形成不良,委托贷款资金流向与约定用途不符,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

  于静泉对龙江银行拜泉支行个人贷款“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负直接责任;对龙江银行拜泉支行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对外担保案件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马良对富滇银行红河分行质押存单审查不尽职,以虚假存单质押违规发放贷款负有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9年。

  福建宁德农商行、辽宁建平农商行和四川罗江农商行以210万元、200万元和150万元的罚款排在农商行前三。

  37家农商行及分支机构被处罚的原因主要有:主要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违规接受本行股权质押,未尽职履行贷款审查职责,违规处置不良贷款,掩盖信贷资产风险真实性,违规返利吸存,网络安全工作严重不足等。

  孟广东对黑龙江讷河农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负直接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冯成雷对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借名贷款问题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刘洋对黑龙江建三江农商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隗洪军、刘士义对辽宁建平农商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王永生、王国威对辽宁建平农商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承办责任,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5年。

  赵咏球对湖南巴陵农商行甘田支行违规发放贷款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170万元、140万元和130万元罚款排在农信社、农合行前三。

  8家农信社、农合行及分支机构被处罚的原因有:股东以非自有资金违规入股,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进入房地产、未实行统一授信导致集中度超标、高管人员未经核准履职,员工行为排查流于形式、排查不到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吴万忠、曾淑彬,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刘伟担任抚松联社抽水信用社主任期间,违规代理他人开户、违规办理柜面业务,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陈绍万对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形成不良一案负有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1年。

  杨秀岱对石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固信用社案防管控不力、发生柜员挪用资金案件负直接责任,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

  6月份,有5家村镇银行受到处罚。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以40万元的罚款排第一。

  5家村镇银行及分支机构被处罚的原因主要有:虚增利润,以贷收息,掩盖资产质量,发放借名贷款,违规办理开卡业务,违规进行同业业务授信审批,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等。

  李木祥在任重庆市大渡口融兴村镇银行原行长期间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杨运哲在任重庆市大渡口融兴村镇银行原行长助理期间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6月份,有1家外资银行受到处罚。南洋商业银行因两次未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被罚款15万元。

  此外,6月份还有2名个人被处罚。

  陈志生挪用客户资金,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陈浩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银行资金、骗取他人钱款,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统计数据来自银保监会网站,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发布时间为统计口径,如有出入请以官方数据为准。

关键词阅读:银行业 银行资金 银行机构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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