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要来了。
10月13日,央行网站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央行决定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下称“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下称“基金”)。
《办法》明确,基金为“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作用是化解和处置因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缺口导致的行业风险。其中,清算保证金计提比例依照支付机构A-E级的评级结果确定,基金总额达到10亿元(含)以上暂停计提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年度管理费不超过基金日均余额的2%。
“此次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是监管方进一步完善支付行业监管办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持行业健康发展的举措。央行采用了提取保障基金的方式,从清算保证金(客户备付金)中按比例计提,并设置金额上限,对于支付机构的影响并不大。”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办法》对评级靠后的支付机构影响较大,被评定为“E”类的机构,计提比例为12%,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计提规模。因此机构应当以合规为本,力争提升分类评级表现,以促进自身发展的良性循环。
为什么设立
随着支付机构业务的快速增长,客户备付金规模也不断扩大,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对行业发展和金融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部分支付机构因重大违规、经营不善等问题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解散或破产时,由于缺乏配套的救济保障机制,如果其客户备付金存在缺口,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在此背景下,为建立化解和处置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的长效机制,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支付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央行决定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并据此起草了《办法》。
《办法》的颁发,一是防范和化解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的必然要求。2019年1月起,支付机构向央行全额交存客户备付金。备付金集中存管可以有效遏制资金挪用风险,但不能杜绝支付机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商户和虚假交易,也无法完全避免非法交易平台传染给支付机构引发的资金风险。为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应尽快出台《办法》,在央行的指导和监督下规范运行基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行业互助。
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稳定的有力保障。支付机构服务数亿客户,涉及客户备付金达1.5万亿元。设立基金,并通过《办法》规范其运行,确保支付机构遭遇风险事件出现备付金缺口时,最大限度减低对其客户的影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支付服务行业的信心,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
有哪些亮点
记者了解到,《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基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及附则。《办法》明确基金是用于化解和处置因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缺口导致的行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央行负责监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监督基金管理人,并指出央行可以委托央行所属或主管的非营利性质的行业自律组织作为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的筹集和管理方面,一是规定基金来源主要为清算保证金利息按比例划入基金,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区间为9.5%至12%,通过实行差别计提比率的方式引导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支付业务;其他来源为参与清算财产分配获得的受偿资金、社会捐赠、基金投资收益与其他合法来源;同时规定基金应专户管理。二是结合疫情期间监管实践,规定当基金规模达到上限或支付市场遭受重大突发市场风险或者不可抗力时,暂停计提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三是明确基金管理人职责包括筹集、管理、使用基金,全面核查申请使用基金的支付机构风险及财务情况,配合央行分支机构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监测行业风险等职责;同时提出基金独立核算要求。四是指出基金运用原则及运用形式。五是明确基金管理费用可以按必要性原则从基金中据实列支,严格规定每年费用上限为基金日均余额的2%。
在基金的使用方面,一是规定了三种可以使用基金用于兑付客户备付金的情形,确定了央行为基金兑付方案的审批人。二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参与制定备付金兑付方案、签订基金使用合同、办理资金划拨、对备付金登记、确认和监督等的责任,以及使用基金兑付备付金后代表基金取得相应支付机构的追偿权。
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提出基金管理人内控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未履职尽责应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建立基金管理人报告制度,提出基金外部审计要求以及信息披露要求,明确相关收付款凭证管理要求。三是明确支付机构法律责任与违规使用基金责任追究,对于违法违规挪用备付金而使用基金兑付的,受央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钱从哪里来
基金的资金来源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办法》明确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以下五方面:
(一)按本办法规定计提的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
(二)参与清算财产分配获得的受偿资金;
(三)社会捐赠;
(四)运用基金获得的收益;
(五)其他合法来源。
其中,支付机构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作为其清算保证金,央行按季度计提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办法》规定,计提清算保证金利息将超过10亿元时,应当调整计提比例确保本次计提后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
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评定为“A”类的,计提比例为9.5%;评定为“B”类的,计提比例为10%;评定为“C”类的,计提比例为10.5%;评定为“D”类的,计提比例为11%;评定为“E”类的,计提比例为12%。
如果基金总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支付市场遭受重大突发风险或者不可抗力,经央行批准,可以暂停计提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因发生偿付等情形导致基金总额不足10亿元,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或者不可抗力不再造成较大影响或者为保证客户合法权益为目的的其他情形消失时,恢复计提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
此外,《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央行批准,可以使用基金用于偿付客户备付金:(一)支付机构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支付机构或者其他责任主体的资产无法完全弥补客户备付金缺口的;(二)支付机构出现重大风险且采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均无法弥补客户备付金缺口的;(三)央行认定的其他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
有何影响
实际上,在去年底,就有消息称央行决定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以0.35%的年利率按季结息,并从中计提10%作为非银行支付行业保障基金。“此次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是监管方进一步完善支付行业监管办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持行业健康发展的举措。”于百程称。
易观支付分析师王蓬博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从年初备付金管理办法出台时就已规划,目前是按时推出。主要是为了防备第三方支付机构出现重大赔付风险,同时保障消费者权益。
“从今年的罚单来看,支付作为商业社会基础设施,涉及到的行业多且复杂,所以对于黄赌毒以及违规开放接口和套现等灰色业务也会涉及,每当一个行业出现问题,支付机构肯定也会受到波及。”王蓬博表示,保障基金为第三方支付机构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免去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同时有利于化解由于支付所引起的其他行业风险,相对于备付金100%缴存,又加了一道“保险”。
在苏筱芮看来,此次《办法》下发主旨是加强支付机构的备付金管理,作用有二:一是缓释风险,增强支付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二是保护权益,尤其是自然人客户及中小微特约商户的合法权益。
对于支付行业而言,《办法》厘清了支付机构、监管主体、基金管理人等各方权责,以及计提、暂停计提、使用审批等各流程操作规范,给防范非银支付机构业务风险增设了强有力的“防火墙”,为保护中小客户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意义。此外,针对支付机构分类管理的举措,也有助于促进机构合规前行。
“《办法》对评级靠后的机构影响较大,此前备付金计息新规为按季计提10%,而此次新规中评定为‘E’类的,计提比例为12%,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计提规模,因此机构应当以合规为本,力争提升分类评级表现,以促进自身发展的良性循环。”苏筱芮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