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晴隆农商行因贷款“三查”流于形式 被罚30万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黔西南监管分局公布了对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的法定代表人是刘翀。

  处罚信息显示,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流于形式,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入股,黔西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关键词阅读:监管 贷款资金 农村商业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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