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根据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接管组2020年4月30日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以下简称“430公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已依法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为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履行必备法律程序,切实维护客户权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客户的资金安全、交易安全不受影响,业务正常办理。客户原在包商银行开立的账户及持有的借记卡、存单、存折等交易介质可继续使用,也可到我行营业网点免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信用卡可继续使用,也可申请我行发行的信用卡。

  二、关于对公贷款及投资类业务,我行将与客户签订债权转让相关协议,或通过公证送达、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告知。

  三、关于个人贷款类业务,在430公告基础上,我行将通过短信通知等方式进一步告知,请予以关注。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352。感谢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关键词阅读:蒙商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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