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赵应云:完善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专门立法保障

  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市场定位、服务对象、组织形态、法人治理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亟需加强法律保障,确保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长期稳健发展。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赵应云聚焦探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法律保障问题。赵应云认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承担着“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支农支小支微的市场定位与商业银行效益最大化之间的价值定位存在矛盾。且尽管国家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分散风险、损失补偿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扶持,但政策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不够。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制后存在偏离定位、“脱鞋上岸”、离农弃小的现象。因此,需要从法律层面确保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坚守市场定位不动摇,保障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长效扶持政策;需要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出专门的立法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法律保障,赵应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以法律形式明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性质、定位和宗旨,确保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县域法人地位稳定,支农、支小、支微的市场定位不动摇,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的经营宗旨不变,持续发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二是建议以法律形式明确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明确区别于一般商业银行的差异化监管指标体系,如: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和存款保险费率,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三是建议以法律形式明确财政、税收部门及监管部门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将已有规定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定向费用补贴、涉农贷款贴息、涉农贷款风险补偿、税收优惠、货币政策等扶持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扶持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引导和激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持续做好农村金融服务。

关键词阅读:中小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 全国人大代表 商业银行 监管指标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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