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孔发龙:省联社改革模式不搞“一刀切”

  自2003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省联社的成立在推动改革、规范经营、强化管理、化解风险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省联社体制已逐渐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3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获悉,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在今年全国两会建议中提出,为进一步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农合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建议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

  孔发龙认为,推动改革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允许各省自定改革模式。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为此,建议深化省联社改革工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主导,在改革模式上不搞“一刀切”,允许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特点、金融发展环境、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现状等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省情实际的省联社改革模式。

  其次,坚持银行化改革方向。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省域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建议在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银行化改革方向,将省联社改革为具有银行经营牌照的省级农商银行。同时,允许其拓展为乡村振兴服务的多元化金融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农商银行获得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基金、保险、证券、信托等经营牌照,允许以省为单位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理财子公司。

  再次,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体制。鉴于农合机构法人机构多、单个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建议建立对省联社(省级农商银行)及农合机构实行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差异化金融监管体制,根据其所处经营环境、资产规模、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公司治理、监管标准、监管方式等方面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特别是对经营规模较小的机构给予一定的监管弹性和容忍度。

  最后,出台改革配套政策并尽快启动改革试点。建议出台省联社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在国有资本入股、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同时,优先选择在已经全面完成农商银行改制、更加具备改革条件的省份率先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待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在全国全面铺开,以有效规避风险,避免改革走弯路。

  

关键词阅读:联社 孔发龙 改革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 改革方向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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