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经营贷用途未按合同执行是违规的 不能有任何执行上的折扣

  金融界网4月16日消息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在银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一直坚持贷款必须进行“三查”,进行贷前、贷后跟踪,对于贷款用途必须与申请贷款时签订合同的内容一致,否则就是违规的,没有按合同来执行。如果经营贷申请时确实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我们是鼓励银行进行放贷的。如果把生产经营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市场或其他方面也是违规的,从我们监管来说,要求必须纠正;从银行来说,也有义务、有责任进行贷后跟踪,这一点不能够有任何执行上的折扣。

关键词阅读:银保监会 经营贷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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