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合作金融有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金融界网6月18日消息 6月18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与丰台区联合举办了小微金融服务顾问制度启动会暨支行长座谈会。本次会议以“共襄共治 服务小微”为主题,旨在充分发挥银行支行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贴近一线、了解企业的优势,持续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升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小微金融服务顾问制度启动会暨支行长座谈会》上从四个方面谈了自己对于如何更有效的缓解小微企业的贷款难的问题的看法。

  首先,考虑企业不同时期不同的融资需求;他表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必须与企业成长阶段相适应。每一个阶段它的融资需求是不一样的,笼统的说贷款、股权是不行的。企业在成长过期中要经历过多次的“惊险的跳跃”,从刚创办,小企业、中企业、大企业都有“惊险的跳跃”,而每一次跳跃所需要的资金的形式是不一样的。因此融资的类型应当与企业发展阶段相匹配。

  同时他指出,合作金融是小微企业最合适的一个融资的形式。而合作金融的特点体现“四性”,一是自愿的;二是互助的;三是民主的,一人一票,不像商业金融按资本说话;四是利益关联。现在新农村建设也是需要合作金融。

  另外,他认为小微企业的融资要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首先不是金融问题,是体制问题,所以希望从上到下要有专门的机构管小微企业的事,而且我们也要知道小微企业的需求第一位不是金融,是技术、人才、市场、信息、信用、管理、平台。有时候这些要素比金融更重要。所以引入科技手段可以对进入门槛的问题、收集信息的问题、决策的问题、管理成本的问题都得得到有效解决。

  最后,对于民间金融给予更大的宽容。他表示,虽然利用一些金融科技企业,能覆盖大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但总有一些在底部的,而且通常与比较贫穷人口的生活状况改善密切相关的企业、个人的需求覆盖不到,于是他们要进入民间借贷市场。他认为,对于小微企业而言资金的可得性的问题比成本设定,即政策利率的设定问题更为重要。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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