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受理北京金控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申请,系国内第三家

  继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之后,又一家机构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获得央行受理。

  8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简称《金控准入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简称《金控办法》)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受理了北京金融控股集团(简称“北京金控”)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公告显示,该申请受理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北京金控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发起人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其全资持股北京金控。

  对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申请获受理一事,24日晚间,北京金控集团在官网发文表示,下一步,北京金控集团将积极配合落实监管要求,创新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金融投资控股平台,建设科技驱动、面向未来的智慧金融服务体系,助力提升首都金融业竞争力,为北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金控集团属于地方性金融控股公司,其曾是央行曾确立的五家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试点机构之一。2019年7月,央行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并对普遍反映的意见进行了吸收采纳。为稳妥实施,央行在全国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五家企业开展模拟监管试点。在央行的指导下,北京金控集团作为试点机构之一,参与了对前述办法的征求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反馈了修改建议。

  去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金控准入决定》,同日央行发布《金控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金控办法》,办法实施前已形成金控的机构,拟申请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这也意味着,拟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机构均需在2021年10月31日前申请。

  今年6月4日,央行在官网公告受理了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这也是我国首批获得受理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北京金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范文仲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如果把北京金控的业务板块用肌体来做比喻,我们的规划是以持牌金融机构为‘骨架’、投融资业务为‘肌肉’、金融科技板块为‘大脑’。这个‘大脑’,正是我们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键所在,也只有抓住这一点,才能实现‘ 一子落而满盘活’ 的发展格局。”

  在去年《金控办法》出台后,范文仲也曾撰文谈到:“《金控办法》实施有利于各类机构有序竞争,有利于治理金融乱象、整顿金融秩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中信证券(港股06030)研报分析,根据时间表推演,今年三四季度或是金控公司设立的集中申请期,金控公司牌照最早或于年内发放,同时金控公司的资本和杠杆水平等核心监管要求亦有望在6个月内加速落地。金控公司监管对于核心金融业务为主营的主体影响较小,部分纳入金控公司范围的平台主体或面临资本补充和业务经营转型。

关键词阅读:央行 金融控股集团 金融秩序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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