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公布吸收合并方案

  12月7日,中原银行董事会审议批准了该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及焦作中旅银行的相关事项,方案也随之浮出水面。

  中原银行将向3家银行的股东发行约133.25亿股内资股,以清偿潜在吸收合并的总代价约285亿元。完成潜在吸收合并后,中原银行将承继上述3家银行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约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此外,中原银行将以初步代价不低于90亿元向潜在买家出售该行若干信贷资产及其他金融资产。

  10月27日,中原银行正式对吸收合并3家省内城商行一事作出官宣,并表示希望通过吸收合并实现自我优化,继续拓展成一流的商业银行,实现业务高质量发展,最终达到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做优做强地方金融,提升金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事实上,这不是河南省首次推动地方银行大规模重组,此前的主角同样是中原银行。

  2014年底,历经16个月的筹备,由三门峡银行、开封银行、新乡银行、南阳银行、信阳银行、安阳银行、鹤壁银行、商丘银行、驻马店银行、漯河银行、许昌银行、周口银行和濮阳银行等13地市城商行新设合并而成的中原银行开业。这次合并重组是当时国内城商行中规模最大的一次,使得中原银行资本规模迅速扩大,抗风险能力有效增强,在产品创新、市场准入、业务布局等多个方面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有助于中原银行资金在全省范围内统筹配置和合理调度,提升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

关键词阅读:吸收合并 银行资金 银行资本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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