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得开立支付账户的机构开立账户 宝付被罚58万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2.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3.为不得开立支付账户的机构开立账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决定对其处以人民币58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公开资料显示,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同年获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许可范围为互联网支付,2019年底首批获得跨境支付外汇牌照,2020年初已批复具备VISA卡境内收单QSP资质。天眼查资料显示,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阅读:结算账户 收单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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