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职务便利,原南县农商银行浪拔湖支行行长违规放贷160万元被判刑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刘纯武利用担任南县农商银行浪拔湖支行行长、信贷员的职务便利,违规发放贷款160万元,案发后,尚有涉案贷款126.79万元未归还。法院认为刘纯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刘纯武利用职务便利,明知杨某某、朱某某、徐某等人借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办理贷款,仍违规发放七笔贷款,共计160万元。案发后,涉案贷款已归还332053.78元,尚有1267946.22元未归还。

  公开资料显示,南县农商银行于2016年6月7日挂牌开业,前身为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目前注册资本为3亿元。

  2020年9月29日,湖南银保监局网站披露了关于湖南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定向募股方案及股东资格的批复。批复显示,同意南县农商银行定向募股方案,本次募集股份10000万股,定向募股后,股本共计30000万股;另外,同意湖南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股东资格,向南县农商银行入股8000万股,占此次定向募股后股本的26.67%。

  自此,安化农商银行参股成为南县农商银行第一大股东。

关键词阅读:南县农商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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