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韩银行(中国)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等违规案由,被罚款270万元

  日前,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韩银行(中国)因存在“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未按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合规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四项违法违规案由。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对新韩银行(中国)处以罚款270万元。

  相关责任人黄星民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KIM HEUNG SUB(金兴燮)被给予警告。

关键词阅读:新韩银行 存款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