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案由 被罚款150万元

  日前,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因“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按要求报送案件”,吉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罚款150万元。

  此外,李彦君对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及未按要求报送案件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吉林银保监局给予警告并对其罚款8万元。

  修艳萍对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吉林银保监局给予警告并对其罚款5万元。

关键词阅读:银行 罚款 借款人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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