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保监局:2021年末辖内银行累计向5.5万户中小企业发放应急贷款628.7亿元

  2月15日,浙江银保监局官网获悉,2021年浙江银保监局引领全省银行业保险业聚焦破解金融助力共同富裕普遍性难题,持续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全力助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截至2021年末,全省(含宁波,下同)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22.25万亿元、同比增长11.96%,各项贷款余额16.58万亿元,同比增长15.42%;总负债21.2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3%,各项存款余额17.08万亿元、同比增长12.21%。

  全省保险机构(不含法人保险机构)资产总额7306.98亿元,辖内(不含宁波,下同)法人保险机构资产总额1580.03亿元。全省实现保费收入2859.76亿元,为全省提供风险保障1655.45万亿元。

  一、积极帮助企业减负降本。

  一是引导辖内银行业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行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推动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地。2021年,辖内银行业已为47.1万户普惠型小微企业、5470.3亿元贷款提供延期还本支持;为3765户普惠型小微企业、99.7亿元贷款应付的4945.4万元利息提供延期付息支持。

  二是持续推进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即通过建立信贷周期与经营周期相匹配的“连续贷+灵活贷”机制,稳定企业融资预期,提高存货周转效率,释放转贷压力与成本。截至2021年末,辖内无还本续贷余额为6609.9亿元,比年初增加2644.3亿元、增长66.7%,余额继续位列全国第一;户数为56.1万户,比年初增加21.1万户;当年累放金额7634.3亿元,为企业节约转贷成本76.3亿元。辖内中期流贷服务余额13217.7亿元,占全部流贷总量的39.1%、较年初提高7.3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4090.8亿元、增长44.8%,增速高于全部流贷27个百分点。全年累计发放10271.7亿元、为企业节约转贷成本约103亿元。

  三是深化运用保险机制推进保证金领域改革,盘活企业沉睡资金,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21年,通过保险机制释放的保证金约2731.8亿元,为企业减负约98.4亿元。四是推动“双保”融资机制的常态化运用,探索完善逆周期信贷方式,支持更多暂遇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截至2021年末,辖内银行机构已累计向5.5万户中小企业发放应急贷款628.7亿元,累计支持就业94.4万人;应急贷款发放平均耗时仅3.45天。

  二、持续深化小微金融服务。

  一是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增氧滴灌”工程,持续深化“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不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和获得感。截至2021年末,浙江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万亿元,比年初增加6070.6亿元,增长28.6%,高出各项贷款增速12.9个百分点。

  二是提升小微园区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深化“金融+科技+园区+政府+监管”五位一体金融服务模式,聚焦数字化示范园区,开展数字化示范小微园金融服务试点,推动“园区大脑”与金融服务对接、“整园授信”等服务模式创新。2021年,辖内银行机构共为小微企业园及入园企业提供授信2537.6亿元,贷款余额1592.3亿元,贷款户数2.4万户。

  三是依托信息科技手段,深化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应用,进一步挖掘信用信息资源,加强大数据等技术的运用,加大信用贷款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力度。截至2021年末,辖内小微信用贷款余额6900.2亿元、增长38.9%,超额完成 “6000亿元”的全年目标。

  四是联合多部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通知》,提出17条举措,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优化融资环境,提升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水平。截至2021年末,辖内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10655.9亿元,较年初增长28.7 %,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2.9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位居全国第一。

  五是积极加强首贷户培育工作,建立“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递进式金融服务路径。2021年,辖内当年首次贷款企业18.6万户、同比增长60.3%,首次贷款金额2601.5亿元。

  三、大力发展线上金融。以“数字浙江”建设成果为基础,立足大数据技术运用,按照“统分结合、供需对接、信息共享、服务高效”原则,持续完善、深化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用,精准、高效输血中小企业。截至2021年末,平台已实现和55个省级部门的公共数据共享,日均数据调用量在40—50万次,其中66.2%的被查询企业为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累计交易量突破2.03万亿元,支持直接对接授信6664亿元,服务16.63万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授信,其中88.4%在3天内完成授信,17.2%为首贷户,26.4%为纯信用贷款,93.3%为普惠型小微贷款。

  四、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推动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整体信贷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21年末,辖内涉农贷款余额4.7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7040.1亿元、增长17.5%;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865.8亿元、增长22%,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6.3个百分点。

  二是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支持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梳理差异化金融服务机制,明确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山区26县发展的工作目标和18项重点任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山区26县的支持力度。2021年,山区26县各项存款1.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487.5亿元、增长12.8%;山区26县各项贷款1.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343.9亿元、增长20.9%,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2个百分点。

  三是进一步完善构建农村保险保障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省定险种为主、地方特色险种为辅、商业保险补充的农险供给体系,推动省政府出台农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我局行动方案,公布14家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目录,推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等险种,全年新增备案农险产品108个、开办地方特色险种14个;全年辖内农业保险风险保障金额513.3亿元,同比增长9.9%;累计支付赔款15.3亿元,同比增长59.1%。

  五、不断扩大保险保障覆盖。一是联合多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建立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普惠型商业补充医保”的多层次保障体系。2021年,辖内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投保人数1787.4万人,县域参保57.8%,减轻医疗费用综合赔付(报销)率10个百分点左右。二是2021年6月1日起,银保监会在浙江省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相关工作,浙江银保监局联合多部门探索个人养老金制度,按照“一个机制引领,两个维度推进”的整体思路,整体推动我省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进程。截至2021年末,浙江省累计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保单17857件,保费收入9226.15万元。

  六、扎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是加快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推动浙江农信战略入股温州银行,成为全国第一家依托本省、市场化处置重大风险的成功案例。二是强化信用风险防控,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实资产分类、加快风险出清。截至2021年末,全省不良贷款余额1225.85亿元,不良贷款率0.74%。浙江省中小法人银行业机构拨备覆盖率440.02%。

关键词阅读:浙江银保监局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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