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银行因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违法被罚25万元

  金融界2月22日 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绍兴银行舟山分行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等违法行为,被银保监舟山监管分局处罚25万元。公开信息显示,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2年2月15日。

绍兴银行因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违法被罚25万元

  天眼查显示,绍兴银行是一家由地方财政及企业单位参股、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12月,由前身绍兴城市合作银行由9家城信社和农信社组建成立,1998年5月更名为绍兴市商业银行,2010年1月更名为绍兴银行。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绍兴银行注册资本为35.38亿元,员工2400余人,分支机构109家,经营区域覆盖绍兴、嘉兴、舟山、台州、湖州、温州6个地市,发起设立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1709亿元,各项存款1249亿元,各项贷款996亿元,实现拨备前利润18.51亿元,不良率0.99%,拨备覆盖率268.43%,资本充足率13.8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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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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