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真实转让租赁资产,董事长被处罚!长城资产全资子公司国兴金融租赁再收150万罚单

  金融界3月1日消息 新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非真实转让租赁资产、售后回租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等行为违法违规,被罚款人民币150万,同时董事长张希荣、副总经理郭玉东等四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处罚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国兴金融租赁

国兴金融租赁

  根据处罚信息公开表披露,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非真实转让租赁资产、售后回租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150万。

  张希荣担任长城国兴金融租赁副董事长、董事长期间,对该公司非真实转让租赁资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八万元。

  郭玉东担任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对售后回租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六万元。

  武颖担任租赁业务三部负责人、岳宪华担任项目组组长期间,对售后回租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分别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0年5月,新疆银保监局也曾开出类似的罚单,因该公司对租赁资金用途检查、监督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20万元。副总经理郭玉东对租赁资金用途检查、监督不到位负直接领导责任,被处罚5万元。

国兴金融租赁

  截至2021年9月末,长城国兴金融租赁资产总额638.77亿元,净利润6.73亿元,资本充足率12.58%。梳理发现,在2018年以前,长城国兴金融租赁营收一直保持增长势头。2018至2020年的数据显示,资产规模分别为592.95亿元、527.85亿元、604.09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为43.33亿元、36.57亿元、36.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52亿元、7.57亿元、7.71亿元。2019年资产规模同比下降10.9%;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5.61%,资产规模及营业收入双双下滑。2020年资产规模破600亿,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一年基本持平。

  天眼查显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4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希荣。股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100%,为其全资子公司。

关键词阅读:长城资产 国兴金融租赁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