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范小云:设立专门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大量出台,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特别是政策环境不断改善。但在实际发展中,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不少壁垒。

  “目前的突出问题是缺乏落实政策抓手,尽管扶持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政策有很多,但缺乏综合的政策落实体系及统一具体的政策实施推动机构。”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范小云表示。

  在范小云看来,应建立前端有体制引导、中间有落实机制、末端有效果评价的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多视角服务体系。作为承上启下的落实环节,可发起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的抓手,并以相对独立的考核体系对服务绩效进行监管评价。

  范小云认为,构建综合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体系需要从体制机制、机构设置、实施路径、配套办法、人才队伍建设、环境养成等诸多方面进行落实,短期内实现难度较大。范小云建议,我国可以先从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实施机构建设入手,发起设立专门的政策性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该机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具体落实,是中小微企业落实国家战略实现就业吸纳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持,是针对商业性金融在中小微金融服务领域的引导、监督和补缺。

  这种安排将拓展现有的金融体系内涵,丰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一是可以克服私人金融机构信息有限缺陷,充分运用更权威、更完善的信息,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难度;二是弥补商业性融资不足;三是通过委托或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贷款,分担风险,激励商业性贷款;四是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向服务国家战略的方向转型升级;五是作为国家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建设能力的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经营和培训指导,提供最新科研成果和研究动态等。特别在当前疫情冲击和复杂国际形势下,统筹协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科技赋能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固定资产的购置及人力资本更新等。

  范小云表示,该机构可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通过发行特别债券等方式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并积极与各类产业引导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在数字化转型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目前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政策较为分散,且多以强政策引导为主,这可能导致其运营效率与可持续性不足。”范小云表示。

  范小云认为,应以发起设立政策性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为契机,将该机构与商业银行实行分类监管,同时令其享有充分的中小微企业征信数据,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工信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由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对其实施单列且针对性的监管。最终实现其既积极、高效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又能区别于商业银行的合规限制;通过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深度合作,改善直接融资不足的现状;通过政策性综合支持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长期普惠金融支持。

关键词阅读:全国政协委员范小云 金融机构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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