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研究院: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市民金融服务需不断深化

  3月4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发布为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指明方向,通过多元化金融服务手段,不断满足该群体合理的金融诉求,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属性。主要有以下关注点:

  第一,《通知》的发布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形成有效补充,进一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2022年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收官之年,在《规划》的第十篇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农民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年,我国总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4.72%,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较2010年提高14.77个百分点。虽较欧美等发达国家70%以上的城镇化率仍有差距,但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取到了巨大成效。随着城镇化率水平的不断提升,“新市民”群体应运而生,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目前约有三亿人。《通知》有效补充了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了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全方位的政策扶持。

  第二,《通知》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满足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一是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2021年,普惠金融领域人民币贷款余额26.52万亿元,同比增长23.2%。其中,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9.23万亿元,同比增长27.3%,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349亿元,同比增长6%。金融机构在该领域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满足新市民群体在融资领域的需求,为其提供相对宽松的创业与就业环境。二是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2021年,普惠金融领域的助学贷款余额1468亿元,同比增长12.3%。此外,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额度增加4000元,惠及了500多万在校生。三是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提高健康保险服务水平。当前我国商业保险体系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了其公益普惠属性。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弥补新市民群体在社保与传统商业保险之间的空白,通过设计多样化金融工具,满足该群体的健康诉求。四是丰富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加大新市民养老保障力度。随着养老理财试点全方位扩容,多元化养老产品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和试点机构由“四地四机构”扩容到“十地十机构”,养老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也由之前的4家理财公司共计400亿元人民币上升到10家理财共计2600亿元人民币。供给端的不断丰富将为更好满足新市民群体养老金融需求奠定基础。总体来说,《通知》全方位覆盖了新市民群体在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需求,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第三,银行业要关注新市民群体在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积极布局。一是要优化普惠金融供给结构。当前银行业在服务新市民普惠金融需求时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是发展不均衡问题。相关数据表明,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福建五个省份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占全国近50%,而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西部省份发展相对较慢。《通知》明确规定要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对接各地方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实现强势地区对弱势地区的带动,改善普惠金融发展不协调问题。二是在保证新市民群体安居需求方面,《通知》明确规定要助力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商业银行在当前“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要积极布局住房租赁市场。根据住建部提出的目标,2022年全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较2021年实现翻番。商业银行要利用好保障性住房不纳入房地产集中度考核的政策,积极给予融资支持,尤其要关注新市民群体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通过场景开发,挖掘相关业务潜力。三是大力发展养老理财等产品,满足新市民群体的养老需求。商业银行要建立注重长期收益与风险考量的产品体系,在风险可控范围内,适度增强中长期限资管产品收益水平。并且要根据该群体的风险偏好、财富积累、收入现金流等特征,形成差异化、系统化产品组合,进一步强化养老理财产品稳健性、长期性以及普惠性特点。

关键词阅读:新市民 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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