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以法律形式确立金融纠纷调解机制

  近年来,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金融业影响日趋深刻,金融风险的化解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制定《金融纠纷调解条例》对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纠纷,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具有特别重要意义。

  首先,金融领域相关纠纷数量持续增加。据有关报告反映,2016至2021年5年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审理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每年均近百万件。以至今成立已满3年的上海金融法院为例,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20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766件,审结20088件,涉案标的总额达5489.94亿元。与此同时,受种种因素影响,金融机构仍然有大量特定金融纠纷案件立案无门,如金额小、数量多、执行难的银行信用卡、网贷案件等,迫切需要构建有效的解决路径。

  其次,金融纠纷解决仍缺乏统一的制度安排。近年来,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积极倡导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金融消费纠纷多头投诉、多头考核等现象普遍存在,增加金融机构化解金融消费纠纷处理难度。金融纠纷化解路径上仍然不明确,行业协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解决金融纠纷的作用发挥上存在不足。尤其是行业协会调解金融纠纷如何实现调仲对接、调诉对接、调证(公证)对接,仍然缺乏制度性的安排。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目前全国各省(市、区)银行业协会设立26家调解机构,在体制上,既有协会内部设立的,也有与人民调解或人民法院合作设立的,还有以民非企业形式设立的。亟待明确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性质和法律地位。

  再次,金融纠纷调解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金融纠纷案件数量和标的的激增,无疑增加了金融纠纷解决的成本。以银行业为例,数以万亿元计的不良资产处置需要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裁判确权,金融机构或企业均需要支付巨额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以及保全担保费用等。以标的为50亿元争议计算,当事人一审、二审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大约5000万元。仲裁机构一裁终局未实施收费上限的大约需要2500万元。与诉讼、仲裁方式相比较,金融纠纷案件调解费用普遍不到诉讼或仲裁的10%,通过委托调解付费或者协商收费调解成本则会更低。金融纠纷调解明显有利于金融机构和企业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最后,金融纠纷化解是防控金融风险重要基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要任务之一是解决好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纠纷。无论是金融同业纠纷、不良资产处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保护,需要多元化解决方式,金融纠纷的调解解决有利于防范金融机构和企业声誉风险,也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隐私,更有利于强化诉源治理,推动金融业的稳健发展。

  制定《金融纠纷调解条例》可以有效回应金融机构化解金融纠纷诉求,助力金融风险化解,完善金融法制。为此,建议总结近些年来国内金融纠纷调解实践,借鉴国外及地区金融纠纷调解立法经验,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尽快制定《金融纠纷调解条例》。

  《金融纠纷调解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金融纠纷调解的基本原则;明确金融监管机构设立全国性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构建金融消费者投诉和金融纠纷统一解决机制,将金融纠纷调解作为诉讼前置程序;明确各级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组建、职能、运行、费用来源、收费标准及其法律地位;明确专兼职从事金融纠纷调解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明确金融纠纷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关系,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与仲裁、诉讼、公证衔接;明确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在金融纠纷中的职责;明确金融纠纷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刘峰「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

关键词阅读:刘峰 中国银行业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