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构建市场化个人征信生态圈

  作者|田昆「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文章|《中国金融》2022年第8期

  近年来,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始终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征信发展模式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科技化的经营方向,遵循“独立第三方、客观公正、个人隐私权益保护”的发展原则,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理念,与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平台等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推动开展征信生态圈建设,为普惠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充沛动力。

  共商是构建征信生态圈的基础

  “共商”体现了各主体间平等自主的共识机制。征信的本质是数据共享,一个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征信链以及各主体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组成了征信生态圈,其中每一个环节都决定着整个生态圈的良性循环和运行效率。因此,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需要与各类机构共同商讨,建立稳固、平等的信息共享和商务合作机制,以实现数据库的有效扩充。我国的征信体系是“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即公共征信机构和市场化征信机构共处、共存、共进的征信体系。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运营模式较为灵活,行业之间存在自由竞争,具有收集信息丰富、征信服务多元化等特征,可通过加强替代数据源的归集与应用,打开业务空间,走出差异化发展路径。“共商”包含着不同参与主体间地位平等、共同协商以解决问题之意。因此,无论是借贷、替代数据的共享,还是征信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共商往往是机构之间达成合作需要迈出的第一步。

  在共商的内容上,需各主体间结合征信业务开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进行商榷。征信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数据的活动,每一段流程互相关联且紧密衔接,需要各主体间的相互配合。而共商则是发掘需求、满足需求的前提。首先,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需结合数据与信用的关联性,确定需要采集的数据类型,了解各类机构在征信业务活动中的基本信息、角色定位、期待合作方向及相关诉求,确定数据的提供方。其次,与数据的提供方就数据报送的具体范围、形式、时期、格式和数据接口类型,信息主体的授权内容、方式、流程等进行共商,确保消费者权益。双方在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后,即可实现数据定期、批量和规范地报送,在此过程中,金融科技公司将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征信数据的安全性。在实现数据报送后,征信机构需对报送数据进行核验,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通常采用异议处理方式,与数据提供方及时沟通,发现并处理错漏信息。因此,共商应覆盖整个征信业务开展全流程,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需与多方共同商讨,形成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合作机制。

  共商的主体包含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等众多利益相关方。监管机构是根据法律法规对征信生态圈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通过发布相关命令和规章,促进征信机构的合法合规运作。金融机构是信贷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在为征信机构提供大量的信贷数据后,征信机构可以开发相应的征信产品,帮助金融机构充分掌握债务人的负债水平,提高风控能力;金融机构在获得征信服务后,将反馈使用情况并持续报送信贷数据,帮助其他金融机构共同防范债务人信用违约风险。征信机构与金融机构形成上下游关系的征信产业链。互联网平台作为替代数据的提供者,拥有高频、实时、多维的替代数据资源,可以推动更多优质、合规的电子商务、收单支付、社交和出行等替代数据源纳入征信体系中,帮助征信机构将征信服务嵌入实际的应用场景,通过开发场景类的信用评分等服务更多人群。同时,其他替代数据源机构所提供的基础数据源也逐渐为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广泛应用。此外,金融科技公司、IT企业、法律、审计等专业机构、科研院所将帮助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提升数据的采集能力、处理能力、输出能力和安全合规能力,确保征信数据质量,丰富征信产品及服务供给。对于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而言,依法合规、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是其经营底线和行稳致远的生命线,除了注重适应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和差异化的征信产品和服务外,还可以帮助其他金融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促进数据的合规运用,加强信息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在共商的机制保障上,多主体间可通过构建高效的沟通机制,明确各方联系内容、联系方式和联系频率,促进业务沟通与交流。同时,可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和交流会,共同研判、分析和应对征信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风险,促进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征信研究院或研究中心,面向社会汇聚更多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加强智库建设。

  共建是打造征信生态圈的路径

  “共建”体现了多方参与的建设模式。征信行业具有投入大,周期长,专业性强的特点,在人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需求较大,因此需要多方长期参与,在快车道上下慢功夫,充分发挥各方在资金、技术、数据等方面的优势。近年来,百行征信积极参与“长三角征信链”“珠三角征信链”以及四川省“天府信用通”平台的建设。“长三角征信链”运用区块链技术促进长三角地区在征信领域的互联互通,缓解金融服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切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珠三角征信链”主要以“粤信融”征信平台为依托,运用区块链技术推动珠三角区域内征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天府信用通”定位为准公共性的金融基础设施,初步实现了区域性数据汇集、融资产品对接、征信产品开发、信用体系建设等功能。行业标准化建设能促进征信生态圈发展,生态圈的发展也将加快标准化建设。一方面,针对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提供的多元化征信服务,稳步推进金融、金融科技、征信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能够为业务的开展提供规则和指引,对征信链条进行全方位规范,提升征信数据的质量、价值及安全性。通过标准,各机构可在生态圈中达成共识并实现互联互通,从而促进征信生态圈的构建。另一方面,标准相对完善、数据覆盖范围广、合规安全得以保障的征信生态圈又能吸引更多机构参与进来,促进更多维度的信息共享与更多元化的征信产品开发,以此带动更多征信标准的出台,形成良性循环。

  在共建形式上,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需创新共建机制,吸引更多主体参与其中。独立性是征信机构展业以及实现共建的基础,在此前提下,让多家优秀的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和金融科技公司等参与进来,可以保持数据来源和服务对象的多元化,不断拓展数据获取渠道和数据内容,也可考虑采用分散且相对平等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其公平公正地与各方开展广泛且深度的合作。百行征信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8家市场机构组建,参与股东多样化,既有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也有中介性数据公司,可以助力征信生态圈的建设和完善。

  共建要遵循行业规律,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需依据一定的原则和顺序,与机构先后展开合作,使有限的资源带动更好的经济效益。在战略上,可以结合“二八法则”和“梯度发展战略”。在征信行业中,头部数据源机构的数量占行业总数的10%~20%,但其持有的数据量能达到总体的60%~80%。对于征信数据的需求方和使用方的金融机构而言,征信数据库建设规模对机构数据共享的意愿有一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可根据“梯度发展战略”,在同一梯度中考虑数据、技术、场景、规模和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因素,对机构进行综合分析和选择。此外,《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指出,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机构许可;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办理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在新监管模式下,非持牌的互联网平台和金融科技公司将无法开展征信业务,征信牌照的必要性逐渐凸显。大型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小贷公司等对数据安全、合规要求更高的机构,或成为征信机构未来的服务重心。

  共享是建设征信生态圈的机制

  “共享”体现了协同合作的商业机制。征信圈的构建,离不开圈内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IT公司、互联网平台等之间的互利共享,其中包括数据、算法和技术方面的共享,以及征信跨境互认所带来的征信服务融通共享。

  数据共享不仅是征信的本质,也是征信数据库建设、产品创新以及服务优化的基础。“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区块链、云计算等金融科技得以广泛运用,数据价值被不断挖掘,“数据即是资产”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数据共享逐步转向“短平快”的轻量模式。轻量且必要的数据共享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数据安全性,有助于通过共商机制在各数据主体间获得共识,推动大型机构、不同场景和不同行业间的数据共享,促进共享数据平台的搭建。近年来,百行征信按照“轻采集、广覆盖”的思路,推动申贷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分阶段差异化共享。截至2022年3月末,百行征信累计拓展金融机构达2477家,百行个人征信数据库累计收录个人信息主体4.6亿人,企业征信数据库累计收录企业信息主体1722万户,在数据库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

  算法共享可以帮助征信机构开发增值征信服务产品,为客户提供精准的画像服务。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除了提供基础征信服务产品——个人信用报告以外,还提供涵盖身份识别、贷前信用评估、贷中监控运营、贷后资产优化等依附算法且功能齐全的个人征信增值产品,是市场化与公共征信机构所提供服务的差异所在,也是其主要竞争力。对于在国内刚刚起步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而言,算法技术并非其主要优势,因此需要与在智能分析和决策领域占优的科技公司合作,共享机器学习、决策树和神经网络等算法。通过此类算法,征信机构可搭建异常数据勘验模型、风控模型和评分模型等,提升模型在征信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可解释性,实现对信息主体的精准画像,在多场景下较人工评价更高效、准确和客观。

  技术的共享与应用,可促进构建开放创新的征信生态圈。征信数据具有来源广、种类多、数量大、质量参差不齐等特点,对于目前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而言,在发展规模、技术攻关以及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仍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和沉淀,仅凭借自身难以保持稳定的优势。因此,在产品研发创新过程中,向外部资源寻求技术和资源的共享,可以提高征信产品的研发成功率,降低创新风险,缩短开发周期,降低风控成本。同时,新技术的发展可以加强数据治理,持续释放征信行业的数据价值。技术共享方式有多种,联盟区块链技术具有多中心化系统和节点准入审查机制,链上的成员数量有限且相互信任,降低了信任验证、全域共识的成本。通过联盟链,实现征信数据的点对点平等交互,快速建立更多场景化、行业化、区域化共享机制,促进共享数据平台的搭建;云计算技术可帮助征信机构建设征信行业云,发挥云计算无缝迁移、弹性扩展、快速部署等能力。在服务内容上,以征信、风控、增值信息服务为主的SaaS平台可为客户提供优质、全面的征信服务体验;多方安全计算、密码学、联邦学习、差分隐私等技术,可以在保障原始数据不出域的前提下规范开展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将持续探索、优化现有技术保障体系和数据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构建完整、有效的数据质量管理闭环,切实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跨境互认是促进征信服务共享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普惠金融的互联互通、扩大征信生态圈覆盖范围的途径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跨境经商、移民、消费等已较普遍,疫情缓和后生产、生活流动性明显提高,对跨境信息共享、征信互认存在客观需要,征信机构可以加强跨境的合作与交流,以数据安全为前提,推进跨境征信产品合作。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我国持续出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交流相关政策。百行征信与香港诺华诚信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产品服务合作协议,持续推出跨境身份信息核验等征信产品。未来,百行征信将结合政策导向、监管要求及双方业务需求,持续推动跨境征信产品的优化与迭代,探讨其他产品合作的可行性。

  共赢是发展征信生态圈的原则

  “共赢”体现了共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征信生态圈能让各机构在征信业务开展过程中互惠互利,实现双方或多方的共同收益。截至2022年3月末,在产品开发方面,百行征信围绕客户个性化、定制化需求,以信贷环节全覆盖为目标,以自主开发和联合开发相结合为手段,与外部优秀的科技公司合作,着力拓展征信产品的服务广度和深度,开发了个人信用报告、特别关注名单、信息核验和反欺诈系列等产品40款,所有产品累计调用量突破29亿笔。其中,“‘信用白户’征信服务平台”面向缺乏信贷记录的“白户”或“准白户”群体,运用数字化手段探索创新征信服务新模式,整合信贷数据资源,深挖支付、电商、运营商及设备等替代类数据价值,集合身份核验、反欺诈、智能标签和普惠评分等征信产品,提供覆盖“白户”信贷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服务;“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务”运用机器学习算法,通过人工智能建模分析,将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审批流程,依托“信用+秒批”“信用+容缺”“信用+承诺”三种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成为深圳首个“出盒”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创新应用。数据提供方为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提供多元的征信数据,助力征信机构开发个性化的征信产品,而金融科技公司提供先进的研发和安全保障技术,进一步丰富并优化了征信产品,有力提升了金融服务质效,以产品带动了征信圈的共赢。

  在外部合作方面,通过开放合作,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可以在数据源拓展、产品开发、市场销售等方面,与一批具备产品竞争力、市场影响力的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加强数据的融合及技术的共享,促进征信生态圈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内,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需加强数据治理,促进数据融合,提高数据质量,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并在此基础上,搭建数据中台,提高征信业务的开展效率;对外,要打造高效可用、安全智能的数据平台,为征信生态圈中各类机构提供更好的数据共享服务。总体而言,坚持渐进、有序、可控和务实原则,以数据库建设为核心、以平台搭建为支撑,全面提升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服务能力,与征信链上下游数据贯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共同打造“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征信生态圈。

关键词阅读:市场化 个人征信生态圈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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