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在工商企业兼职、理财代客操作等案由,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被罚210万

  5月20日,台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因存在员工在工商企业兼职、员工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理财代客操作等7项违法违规事实,台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210万元。

  具体7项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如下:

  一是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流入房市;

  二是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三是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挪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四是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在工商企业兼职;

  五是员工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

  六是贷款资金被他人使用;

  七是理财代客操作。

因员工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等,这家银行被罚210万

  天眼查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成立于2006年,30亿元,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的第一大股东为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职工持股会,持股占比19.52%;第二大股东台州市三立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2.95%;第三大股东台州市光阳工贸有限公司,持股占比7.86%。

  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该行资产总额3125.53亿元,不良贷款率0.93%,拨备覆盖率293.79%。2021年全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26.81亿元,归母净利润35.36亿元。

关键词阅读:信用卡 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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