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行首任董事长被查,徽商银行原董事长一审获刑12年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5月30日消息:湖北银行党委原书记、董事长陈大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日,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安徽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原督导员戴荷娣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获刑12年。

  陈大林退休后被查

  陈大林是“老中行人”。官方履历显示,其曾历任中行湖北省荆门支行副行长、党组成员,中行湖北省宜昌分行、三峡分行副行长,中行湖北省三峡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等职务。2010年5月,陈大林开始出任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2010年初,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原宜昌、襄阳、荆州、黄石、孝感5家城商行的基础上,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湖北银行

  2011年2月,湖北银行正式成立,陈大林成为该行首任董事长,并于2017年到龄退休。

  作为上一轮城商行联合重组的代表,湖北银行在过去10年间实现了较大规模的扩张,营业网点从成立之初的93家增长至2021年末的233家,实现省内市(州)县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陈大林并非湖北银行首位“落马”的干部,该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文耀清去年已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文耀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串供堵口,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银行贷款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违规处置银行抵债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戴荷娣一审获刑12年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5月30日下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原督导员戴荷娣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戴荷娣利用担任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党组书记、董事长、行长,徽商银行董事长、督导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资金拆借、贷款审批、贷款核销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0.4567万元

  2015年至2019年,戴荷娣利用担任云南省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他人收受财物人民币共计1225.079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荷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戴荷娣利用担任富滇银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戴荷娣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戴荷娣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庭审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戴荷娣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2021年11月21日,安徽纪检监察网曾发布消息,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原督导员戴荷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戴荷娣丧失党性原则,背弃理想信念,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放任纵容;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便利在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戴荷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戴荷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戴荷娣简历

  戴荷娣,女,汉族,1952年10月生,江苏兴化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70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3月起历任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党组书记、董事长、行长;2005年12月起历任徽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督导员;2008年12月任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督导员。2013年1月退休。

  部分内容来自安徽纪检监察网

关键词阅读:湖北银行 董事长 徽商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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