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开展持续客户身份识别等案由 辽宁兴城农商行被罚款90万元

  近日,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辽宁兴城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开展持续客户身份识别,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

  另外,时任辽宁兴城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张盛鑫,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客户身份识别的违法行为负责,被处以罚款1万元。

 

关键词阅读:辽宁兴城农商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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