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被罚30万元

  6月20日,福建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18号)显示, 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因存在“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福建银保监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处以3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成立于2012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1102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仁献, 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为该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持股占比达55%。

关键词阅读: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 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