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被罚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蒙银罚字〔2022〕第8号、9号)显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左秀武时任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行长,对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1万元。

   天眼查显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内蒙古银行,持股比例为26%。

关键词阅读:村镇银行 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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