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一口气开17张罚单,多家银行“栽了”!

  银行业监管持续发力,6月24日河北银监局一口气披露了17张罚单,直指多家银行旗下分行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罚款金额从110万元到5万元不等,其中有多家银行收到50万元以上罚单;还有相关人员被采取警告、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等行政处罚。

  河北多家银行被罚,多涉及贷款业务问题

  近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显示,河北银监局对多家银行旗下分行进行处罚,包括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等。其中,贷款业务依旧是监管处罚中的重灾区。

  河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银监罚决字〔2017〕5号)显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存在借道资管计划实现资产非洁净出表,调整风险分类掩盖不良资产等违法违规事实,河北银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决定对其罚款110万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河北银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罚70万元。

  此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因在办理贷款业务中存在转嫁成本问题,抵押物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等违规违法行为,河北银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50万元。

  还有,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因非标投资业务未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未审慎测算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等违法违规行为,河北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3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河北银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另外,基金君也留意到,也有银行从业人员存在对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风险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负直接管理责任等违法违规事实,河北银监局对其采取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等行政处罚措施。

  银行信贷强监管持续升级

  贷款业务中存在转嫁成本问题、贷款集中度超标......2022年监管仍在不断加大银行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作为银行机构核心业务之一,贷款业务一直是监管重点。公示的罚单信息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1月31日,银保监会机关、银保监局及银保监分局开出的首月首批罚单数量就高达396张,累计罚没金额达2.04亿元,受罚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农商行、村镇银行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

  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规发放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未尽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信贷管理不到位等。

  此外,单笔大额罚单金额、双罚频率、个人罚单等方面,均是有增无减。

  业内人士分析,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银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向市场释放出严格整治市场乱象、维护银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

  银行信贷强监管持续升级,依旧在路上。

关键词阅读:监管 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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