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无锡银行(600908.SH)发布公告,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无锡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无锡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无锡银行于2021年10月30日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3.205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若本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无锡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法人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无锡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在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无锡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无锡银行2022年1月8日发布关于聘请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近日,无锡银行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签署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无锡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的持续督导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无锡银行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成转股,华泰联合证券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华泰联合证券已指派孙泽夏、孙轩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无锡银行具体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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