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药都农商行因漏报投诉数据等违法行为,被罚73.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合银)罚字〔2022〕24号、25号)显示,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大中小企业贷款统计有误;单位账户开立未按时向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未按照规定程序收缴假币;占压所收纳税款;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漏报投诉数据”等六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3.5万元。

  张洪彬时任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1.45万元。

关键词阅读:亳州药都农商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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