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通州华商村镇银行被罚30万元,第一大股东为昆山农商行

  近日,南通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通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显示,江苏通州华商村镇银行存在发放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事实,南通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江苏通州华商村镇银行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海,第一大股东为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持股占比7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关键词阅读:华商村镇银行 昆山农商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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