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4000万、收受125万财物,盘锦银行双台子支行原行长被通报

  7月28日,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包含盘锦银行双台子支行原行长李英。

  通报显示,2012年11月,李英在任原市商业银行盘山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授意信贷员尽快“走手续”,在未认真履行贷前调查的情况下签字通过贷款审批,向盘山县某公司违法发放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

  2013年3月到2017年1月,李英在任原市商业银行盘山支行、双台子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或他人贷款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25万元。

  李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李英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关键词阅读:盘锦银行

责任编辑:邱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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