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取消保险资管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明确八类禁止行为

  8月5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细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加受托管理各类资金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建立托管机制,完善资产独立性和禁止债务抵消表述,严禁开展通道业务,并对销售管理、审慎经营等作了规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内外保险公司股东一视同仁,取消外资持股比例上限。

  此外,对所有类型股东明确和设定了统一适用的条件,严格对非金融企业股东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设计,明确机构功能定位。适当降低保险公司总体持股比例上限,要求境内外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管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50%,在明确保险资管公司是保险资金核心管理人的同时,为吸引包括境外优秀保险公司和资管机构在内的各类股东提供制度空间。在业务范围上,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丰富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其他中长期资金和合格投资者资金等的表述,促进多元化发展。

关键词阅读:银保监会 保险资管公司 外资股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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