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被罚款50万元

  11月30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因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处以罚款50万元;此外,陶思宇因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

关键词阅读: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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