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12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通知》。《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和材料,结合省内相邻城市做法,经研究,现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职工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其他贷款政策不变。这也被业内认为,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为“认贷不认房”。

关键词阅读:江苏南通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套数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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