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洋:期货市场三个特点显现中国特色

  日前,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2022年会上,同与会者分享了期货市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形成的三个特点。

  姜洋表示,30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探索走自己的发展之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品种体系不断完善,功能不断深化,法规不断健全,监管能力和风控水平持续提升,有效满足了产业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在支持产业发展、服务“三农”和金融投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姜洋提到的第一个特点是:我国期货交易所治理结构在本质上不同于西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交易所是组织期货交易的平台,是市场的中枢,是交易合约的开发者、交易场所的提供者、交易结算的组织者、市场风险的控制者和市场秩序的管理者。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一套组织治理结构。在具体的组织形式上,我国期货交易所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条件下,在国家推动和引导下建立的,是以国有企业为主的会员制交易所。

  第二个特点是“先收钱后交易”的期货保证金制度适合中国国情,保证了期货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姜洋认为,期货市场的信心是建立在期货交易结算中央对手方制度基础上的。在这种制度中,交易所是“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交易所作为信用中介,能保障双方在交易完成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从而维护了市场的顺利运行。因此,中央对手方制度是期货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它由一系列子制度构成,其中保证金制度是最核心的内容。我国在保证金上采取了“先收钱后交易”的制度。法规规定,客户开仓交易前,需先将足额保证金存放在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上,经过期货公司验资后方能允许客户开仓。当市场发生不利变动导致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客户必须在第二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保证金或者平仓,否则将被期货公司强行平仓。此外,为控制全市场杠杆率,确保结算安全,我国不允许期货公司为客户透支。

  姜洋表示,我国期货市场建设初期,也尝试过西方“先交易后收钱”的模式,但市场频繁出现交易者不守信用,“爆仓”后“弃仓跑路”,将“穿仓”后的风险扔给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造成了许多风险事件。期货市场这种大大小小的风险事件,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延缓了市场建设和发展步伐。为防范结算风险,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中国期货市场实行“先交钱后交易”保证金制度。

  姜洋提到的第三个特点是“穿透式”监管。在保护客户资产的保证金安全和监测监控市场交易行为这两个维度上,监管机构能“穿透”中介机构直接看到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和交易结算账户,实时监控客户资金和交易行为。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苗头,监管机构将及时跟进调查处理。因此,我国期货市场实行账户实名制、一户一码制、客户保证金安全存管制等。为保障制度落实,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成立了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以确保这两个维度功能的完成。西方期货市场的交易账户是综合账户,由期货中介机构掌握,监管机构不能实时了解交易者的具体身份、交易头寸和结算资金。这与我国明显不同。

  姜洋表示,以上三个主要制度特点和其他一些内容,既遵循了期货市场的普遍性规律,也体现了中国特色。这些特色已写入今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通过法律层面进行了固化。

  姜洋认为,展望未来,我国期货市场将继续尊重市场规律,发挥自己的特色,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注入更多更具体的内容,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新贡献。

关键词阅读:姜洋 期货市场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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