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剑伟 等:数字化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

  导读:依托先进数字技术和海量数据积累,金融机构可在助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同时,通过为多层级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破解传统供应链金融服务困境

  作者|胡剑伟 许余洁「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所」

  文章|《中国金融》2023年第1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022年9月底,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广供应链融资,银行机构积极开发体系化、全场景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推进供应链融资‘线上化’管理,探索以线上为主开展贷款‘三查’工作。有条件的银行可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和大数据信息建模,对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贷款实行线上审批”。以数字化赋能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提升供应链金融创新能力与服务质效,已经成为政策明确鼓励的发展方向。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与内涵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被认为是破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且具有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特别是新冠病毒感染发生后,供应链金融服务犹如一泉“活水”,支撑着产业链条正常运转。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较大冲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小微企业由于普遍面临技术实力不强、金融服务成本较高等困难,对疫情冲击的承受能力相对较弱。供应链金融的突出特征是以供应链事件为驱动,通过整合供应链上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商流快速响应企业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供应链金融这一基于事件驱动而非“身份驱动”的特征,能够帮助企业获得过去银行无法向其提供的贸易融资和流动资金贷款。商业银行基于供应链,能够为企业提供无须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减轻了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有效缓解了困扰中小微企业多年的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问题,释放了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

  2020年9月,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对供应链金融给出明确定义,即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这一官方定义首次明确了金融科技在供应链融资中的作用。众所周知,金融业天然具有数字基因。金融业与数字的结合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形态,金融的核心要素也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演化,金融业历经货币要素时代、资本要素时代与信息要素时代,进入数据要素时代,数据已经成为连接实体产业和金融市场之间的纽带。

  传统供应链融资的主要弊端及挑战

  近几年,我国在供应链金融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许多实质性的成绩。然而,传统供应链在采购、物流、库存信息等方面不够公开透明,无法实现信息共享,无法清楚明了地把握客户真实需求,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整体效率较低。具体而言,传统供应链主要面临如下弊端与挑战。

  一是中小微企业供应链管理数字化、智慧化程度低。供应链转型需要大量的资金及人力投入,大型企业有充足的资源实现供应链智慧化转型,部分头部企业转型效果显著,但数量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在供应链管理中存在资金链脆弱、专业人才缺乏、信息化基础薄弱、转型升级困难等现实问题,供应链管理数字化、智慧化程度低。整体而言,在我国整个产业体系中,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还处在一个相对狭小的范围内,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均有待拓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亟待向市场中的潜在客户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

  二是各方加速布局供应链金融,但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尚未形成。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需要多方协作的融资模式,多个参与主体共同构成了供应链金融生态,包括资金需求方、核心企业、金融机构、金融平台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底层技术支持企业以及监管机构等。不少大企业正积极布局供应链金融,但现阶段主流供应链金融模式仍依赖核心企业提供信息支持,存在多层级、断链、用户响应滞后、库存分散、多渠道履约与交付等问题。简言之,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有待完善,需要各方参与者的积极协作、共同努力。

  三是核心企业积极性有待提升。核心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交易质量、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情况,但核心企业积极性一直不足。一方面,运营情况良好的核心企业一般都掌握了供应链上的关键技术,在交易谈判、资金融通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均处于优势地位,为避免承担风险与责任,不愿意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进行确权或担保。另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贷款质量管控要求的考虑,融资风险管理一般要穿透到核心企业,而核心企业出于保护商业机密等考虑,不愿对银行机构公开经营信息。如何设计合适的机制或者隐私技术安排,对核心企业参与形成合理激励,是我国发展供应链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是金融机构的创新动力不足。近年来,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并推广供应链金融,往往围绕以知名大型企业集团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存货质押等传统供应链融资业务,但进一步创新的动力不足。一方面,为了控制风险,金融机构都对链属企业进行双重筛选、层层过滤,导致信息不对称的中小链属企业、距离核心企业较远层级的链属企业无法获得授信,最终使得链属企业覆盖率低。另一方面,大多数中小银行组织架构难以适应数字化浪潮,科技能力与金融科技人才供给不足,技术与应用衔接仍有阻碍。除少数银行与企业实现了数据与信息的互联互通外,大部分金融机构依然只能通过实地调查、查阅自身平台交易记录等方式来获得目标企业的物流、资金流等信息,获取数据的成本极高,极大地阻碍了供应链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五是“四流”合一难,导致有效风控很难实现。商流难判断,仅从交易流水等信息难以判断交易真实性,存在欺诈风险;物流难监控,仅凭人工监控货物流向效率较低,难以准确追踪货物轨迹;信息流不连通,由于中小微企业信息难获取,信息孤岛等现象产生,造成风控难度加大;资金流难追溯,传统供应链金融难以把控资金流向,交易信息易被篡改。目前,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物联网(ABCDI)五大技术能够被用于供应链金融不同流程从而提升风控效能,但不同技术落地速度大相径庭,特别是尚未实现有效融合,相应地,供应链金融中的“四流”合一并未真正形成。

  数字化赋能供应链融资服务

  依托先进数字技术和海量数据积累,金融机构可在助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同时,通过为多层级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破解传统供应链金融服务困境。

  一是金融机构通过服务与技术创新,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构建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平台,将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与内外部数据结合,利用数据流、资金流的闭环管理构建大数据风控模型,识别和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提升金融机构对供应链运行过程中信息的获取和运用能力。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将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嵌入交易环节,运用移动感知视频、电子围栏、卫星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对物流及库存商品实施远程监测,提升智能风控水平。

  二是完善科技基础设施与信息平台建设,为优化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做好准备。政策层面鼓励金融机构在业务拓展、风险审查和系统建设等方面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技术,让供应链金融同时具备智能化、可视化和服务化的特征,进一步缓解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引导供应链金融向数字化的更高阶段迈进,实现供应链运营的稳定和高效,为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积极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从业机构与其他生产服务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合作,降低系统对接成本,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流转,使金融科技在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建议政府部门牵头建设信息平台,以促进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企业、核心企业与中小微企业间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互联互通,有效减少银行、企业获取交易数据与信息的成本,提高链上各方参与意愿与积极性。

  三是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往往涉及多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包含质权所有权的原始分配和质权所有权流动带来的再分配,容易引发所有权纠纷。我国《担保法》和《合同法》中有关供应链金融的相关条款并不完善,抵押权、担保物权等法律概念的界定与纠纷处理还不明晰。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供应链金融提供法律保障。银行要时刻关注供应链运作情况,掌握供应链企业的内部薄弱点,观测外部环境的发展趋势。同时,银行应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建立信用模型和数据库,对供应链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设置信用值,运用评级、授信、物流资质考评和关联客户相互监管等管理方法,变过去的静态评估为动态评估。通过与企业生产交易、仓储物流等核心数据进行交互,与行内信息、企业信息、政府公共数据交叉验证,实现对动产和权利融资各环节信息的动态掌握。通过建立健全面向供应链金融全链条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特点,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阅读:胡剑伟 数字化 供应链金融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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