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在中国内地设立证券公司

  金融界2月3日消息 香港—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香港”)今天表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关于核准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渣打证券”)。渣打证券将成为2020年取消外资在证券公司中持股比例限制后,首家获批新设立的外资全资控股的证券公司。

  作为渣打集团在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渣打证券拟从事的证券业务包括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经纪及资产管理(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市,将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中国在岸资本市场相关的产品与服务。

  渣打香港拟任命渣打银行金融市场部亚洲区主管陈铭侨先生担任渣打证券董事长,拟任命耿琳女士担任渣打证券首席执行官。

  渣打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洪丕正表示:“我们有信心中国金融市场持续对外开放,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国资本市场投资价值,并相信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战略地位及吸引力将持续提升。”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总裁、行长兼副董事长及区域行政总裁(中国及日本)张晓蕾表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和加速,中国资产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我们期待随着渣打证券的正式获批和运营,渣打银行服务中国与海外客户能力将获得进一步提升,为‘走进来’和‘走出去’的国内外企业和机构提供包括交易所市场在内的更全面和优质的金融解决方案。”

  渣打证券(中国)拟任首席执行官耿琳表示:“渣打证券有自己独特的业务战略,即聚焦集团优势业务领域--固定收益业务。渣打证券将实行差异化的业务拓展模式,依托渣打集团的国际网络和强大的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结构化能力,坚定不移地服务中国资本市场,为客户量身打造投融资方案,成为联通境内外优质资产和投资者的桥梁。”

关键词阅读:渣打 中国证监会 证券公司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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