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证监局公告,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晋商银行存在四项问题:1、未对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进行充分的审慎调查和风险评估;2、合规风控人员未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出具合规审核意见,使用的宣传推介材料不规范;3、《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变更,未于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许可证;4、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未制定销售高风险产品的专门工作程序,明确追加了解相关信息、给予更多考虑时间等内容。
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晋商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晋商银行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关键词阅读:晋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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