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被罚款20万元

  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因存在“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乌鲁木齐银行于1997年12月组建成立,是新疆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2015年1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乌鲁木齐银行总股本40亿股,全行员工2300余人,设有97家营业网点,在昌吉、阿克苏、伊犁、喀什、石河子、哈密设有6家异地分行。

  截至2022年末,乌鲁木齐银行资产总额1933.78亿元,存款余额1344.72亿元,贷款余额1018.48亿元。

关键词阅读: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