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风险说明 |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
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
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无法取得。
2.信用风险: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
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
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定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
托计划(受益权),或符合监管机构规定且风险程度不高于上述投资品种的其它金融资产及其
组合。以上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为10%-90%,其中信托计划投资比例为10%-60%,投资比例可在
【-10%,10%】范围内波动。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的
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理财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
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4.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
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
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5. 交易对手管理风险:如合作的交易对手违背合作文件、处理事务不当,可能会影响本
期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本期理财产品项下资金遭受损失。
6.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产品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产品认购总
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苏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
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苏州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7.提前终止的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本理财计划发生产品说明书“提前终止”部分规定
的情形,苏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及再
投资的风险。
8. 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项下对应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延期或无法变现等原因造成本产品
不能按时支付收益或理财本金,或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会造成
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投资者将面对理财期限延长的风险。
9.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
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
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苏州银
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