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风险说明 | (一)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率可能为零,并有可能损失本金,由此产生的本金和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信用风险:如理财资金投资的信托受托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等相关主体发生违约,可能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为零以至本金遭受损失。
(三)利率风险: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四)流动性风险:除非出现本说明书规定的情况,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或赎回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五)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金融工具的实际收益率,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除本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投资者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六)法律及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率为零甚至损失理财本金。
(七)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募集期结束,如理财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华夏银行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或者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的,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八)提前终止风险: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或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收益为零,甚至损失理财本金。
(九)延期风险:如因与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相关的信托受托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等主体发生违约,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十)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华夏银行和代销机构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未能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代销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代销机构。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变更的,代销机构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风险:指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华夏银行或代销机构原因发生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收益和本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