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率说明 | 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高于或者等于观察水平3.30%
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保持在观察水平之下3.20%(保底收益率) |
申购条件说明 | |
银行提前终止条件 | (一)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之前,客户不具有主动申请该产品赎回的权利,客户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之前,除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产品终止外,中国银行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
赎回规定说明 | |
投资风险说明 |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产品认购资金和本产品说明书明确承诺的保底收益率,不保证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 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二) 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 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
(三) 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四)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和客户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五)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正常运行。
(六)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期届满,募集资金累计金额未达到规模要求,则中国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七)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 客户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八)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