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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债权型23121047D
综合评级
收益性评级安全性评级流动性评级
发行银行发行对象个人货币币种人民币
投资类型组合投资类发行起始日期2023-01-20发行终止日期2023-02-02
委托管理期限200天委托币种起始金额1起购金额递增单位1
可否质押贷款银行是否可提前终止客户是否可赎回
销售地区全国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预期最高收益率--到期最高收益率--
与同期储蓄比收益起始日期2023-02-03收益终止日期2023-08-22
近12个月平均收益走势
收益率说明D份额:业绩比较基准为3.05%(年化)
申购条件说明
银行提前终止条件1.出现下列情形,华夏理财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①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 ②市场收益率大幅波动,可能或实质影响到产品所能实现的投资收益; ③理财资金所投资的相关资产提前终止,或本理财产品根据投资策略、交易结构触碰提前终止条件; ④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华夏理财认为需要提前终止的其他情形。
赎回规定说明
投资风险说明(一)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变化、汇率变化、投资组合运作情况以及管理人投资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终止时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甚至损失全部理财本金,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信用风险: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发行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信托受托人、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等相关主体发生违约,可能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为零甚至本金遭受损失。 (三)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理财产品,不排除因资产价格、利率、信用、汇率以及国家政策等的变动导致本理财产品净值遭受损失的可能。 (四)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为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除非出现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情况,投资者无权随时提前赎回或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五)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示例或类似表述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理财/代销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六)汇率风险:投资境外资产时,以非本币计价的各类资产受汇率波动影响而引起本币估值下的委托财产的价格波动的风险。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收益币种是人民币,在以人民币投资外汇计价资产时,除了投资资产本身的收益或损失外,汇率变化会带来额外的损失或收益,从而对投资者收益产生影响;反之亦然。 (七)法律及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八)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募集期结束,如理财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华夏理财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或者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本产品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华夏理财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九)提前终止风险:如遇前述提前终止权条款中涉及的情形,华夏理财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收益为零甚至损失理财本金。 (十)延期风险:如因与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相关的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信托受托人、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等主体发生违约,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理财本金及收益;或因市场成交量不足、资产限制赎回、暂停交易、缺乏意愿交易对手等原因,管理人未能及时完成资产变现,则本理财产品期限将相应延长。 (十一)信息传递风险:华夏理财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信息。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未能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华夏理财/代销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华夏理财/代销机构。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导致的信息传递失败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十二)关联关系风险:本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与托管人可能为管理人的关联方,华夏理财已履行了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必要程序。本理财产品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管理人的主要股东或与管理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机构发行或承销的证券,以及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资金融通、存款、金融产品投资等,上述情形可能带来交易定价不合理从而影响理财产品净值。本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可能包含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为管理人华夏理财的控股股东,二者存在关联关系。如因存在关联关系,导致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未能进行独立、审慎判断或放松准入管理,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潜在风险。 (十三)拟投资市场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证券流动性较好的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同时,本理财产品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单个证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适中。本理财产品如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将严格执行监管有关限额管理、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要求,防范并控制集中度和期限错配等风险。 但不排除在特定阶段、特定市场环境下特定投资标的出现流动性较差的情况。因此,本理财产品投资于上述资产时,可能存在以下流动性风险:一是管理人建仓或调整组合时,可能由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相对不足而无法按预期的价格买进或卖出;二是为应对理财产品到期变现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本理财产品被迫以不适当的价格卖出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此处所列投资品种不代表本产品的实际投资范围,本产品实际可投资范围以本产品说明书“投资对象”章节列示为准)。两者均可能使本理财产品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十四)流动性应对措施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管理人可依照法律法规及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应对措施,作为特定情形下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拒绝大额认购、暂停认购,以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应对措施。 当管理人实施流动性应对措施时,可能对投资者具有一定的潜在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认购本理财产品、认购交易确认失败等。 (十五)其他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或非华夏理财原因发生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导致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和本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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