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拟三放宽


  霍侃

  昨日,银监会发布消息称,为有效解决落后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包袱沉重、竞争能力低下、对“三农”支持不够等问题,今年在准入政策上拟实行“三放宽”,即放宽投资比例限制、投资地域限制和风险处置融资渠道。

  在投资比例方面,银监会指出,将适度放开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兼并、收购和战略投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投资入股比例限制。

  根据2004年4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单个法人持股农信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

  去年开始,江苏在金融机构入股农信社方面先行先试,推动苏南农商行与苏北农信社间的股权和业务合作。去年7月5日,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战略性入股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持股比例20%,成为最大股东。

  同时,银监会还放宽投资地域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跨区域兼并、重组或投资入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据了解,招商银行打算入股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

  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最重要的风险处置问题,银监会将放宽风险处置融资渠道,允许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发起人或社员(股东)直接注资、按股本比例相应出资、以优质资产置换不良资产、承诺用入股收益置换不良资产等方式,帮助被兼并、重组和战略投资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处置历史包袱,化解存量风险。
  
关键词入股 金融 机构 比例 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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