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冒名办卡 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消除不良记录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身份被朋友冒用办理信用卡并透支消费,不良信用却记在自己头上。李先生将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诉至法院,要求注销名下的信用卡,撤销不良记录。昨日上午,东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去年4月,李先生收到广发银行发来的催告函,告知他截至去年3月拖欠透支额6000余元。但李先生并未在这家银行办理过信用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李先生得知,在广发银行有自己名下的2张信用卡,因在征信系统中被记载拖欠透支款,李先生向其他银行申请信用卡被拒绝。他将广发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注销2张信用卡,撤销在征信系统中的不实信息,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
经审理查明,广发银行的信用卡是李先生朋友的朋友苗某冒名申请的。苗某还冒充李先生接听银行的确认身份电话。最终成功办理信用卡并消费。法院认为,苗某侵犯了李先生的姓名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向李先生赔礼道歉。
同时,广发银行对于苗某冒名办卡的行为未尽到充分审查的义务,存在过错,但没有侵犯李先生姓名权的故意,所以广发银行不构成对李先生姓名权的侵犯。但广发银行应将2张信用卡予以注销,撤回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里的不良记录。
关键词:广发 信用卡 银行 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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